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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第五章课程规划

来源:铜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10/11 10:25:00

  铜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分享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会计考试知识点助力广大考生成功初级会计考试取得初级职称证书。

  1.下列商品销售,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有证据表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除外: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确认收入,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6)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跨年度的劳务,提供劳务收入分别资产负债日劳务的结果是否能够可靠地予以估计来加以确认。

  (1)在资产负债日,如果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予以估计,则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劳务完成程度的确定方法有已完成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不能可靠地估计所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则不能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这时企业应正确预计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已经发生的成本,并按以下办法处理:①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发生的成本。②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发生的成本。③如果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政府补助的计量与会计核算

  (1)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算。

  政府补助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的,通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据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入账;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交易市场的,应当根据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交易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为1元。

  (2)政府补助的核算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

  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

  以上就是我们学校分享的会计考点,更多会计考点资料尽在铜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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